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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帮帮小编讲讲:专利分案的好处
企帮帮 11171 2021-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四十二条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简单地说就是:将原来的申请中可能存在的发明创造的一部分分出来。如果你的后来申请的内容不属于原来申请中可能存在的发明创造,是新的发明创造了,那就不属于分案申请了。那么专利分案又能带来什么好处呢?
首先大家需要了解一下专利分案的提出方式一般有
1、在递交专利申请时主动提出;
2、在审查过程中由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
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原申请发出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后,或者分案申请的原申请已经被撤回或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或者被驳回并已生效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下面为大家带来的就是专利分案所带来的好处
一、保证授权率和申请量。
如果企业需要多个专利,但是技术研发的量并不多,可以采取这种方式。等到专利下发的审查意见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给予授权时,申请人就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这样既保证了授权率,又保证了申请的量。
二、提高专利授权率,节省专利授权时间。
因为专利是通过人工审查的,而个体对技术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那么就很有可能发生审查员多次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多次沟通却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
而此时如果提出分案申请的话,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等于有了一次重新审查的机会,而因为不同审查员对技术的认知不同,专利获权的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节省授权时间。
三、享受更多权益,增加经济收益。
分案申请增加了申请人的专利储备,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资金等多种政府资格认证增加筹码。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更多的专利权,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四、对专利的布局“保密”。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保护的。一旦公开,竞争对手也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技术结构。而申请人如果前期把一个系列专利作为多个专利进行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迷惑竞争对手,为竞争对手设置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