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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三个误区和申请机构是什么?

企帮帮 7037 2021-06-17

     有很多人问企帮帮小编,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三个误区和申请机构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回答关于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问题吧。

 

 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三个误区?

 

1.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之外国人或单位如何申请。

 

     外国人或单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作品样本除外)。

 

2.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之权利证明。

 

     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3.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之维护自身权益。

 

     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申请机构是什么?

 

     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以上就是企帮帮小编对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三个误区和申请机构的解答,如果您想知道更多关于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知识,每天记得关注本站,小编会经常更新的。

文章关键词: 文字作品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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